烏海市海勃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2024年公開招聘協管人員公告
發布日期 : 2024-04-18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城市管理執法力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充分發揮執法協管人員在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根據業務需要,海勃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執法協管人員100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嚴格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協管員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
三、應聘人員任職要求
(一)招聘條件
1.學歷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以上學歷需2024年4月1日前取得學歷);
2.專業要求:專業不限;
3.戶籍要求:具有烏海市戶籍或烏海市常住人員;
4.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及以上(2006年4月17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84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市政工程類、文秘、法律、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可放寬至42周歲(198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道德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無突發性疾病史,無肢體功能障礙;
4.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學習力、執行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違規違紀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的;
4.曾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身上不得有紋身;
7.在讀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8.其他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執法輔助工作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薪酬待遇: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每人每月3800元(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大學專科和退伍軍人每人每月3500元(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用工形式:烏海市海勃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與新聘用的執法協管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期限為三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海勃灣區政務網(http://www.haibowan.gov.cn/)、“活力海勃灣”、“海勃灣城管”微信公眾號、內蒙古創悅人力網(http://www.wuxiaoyang.com)同步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一)報名流程
1.公告發布:2024年4月18日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18日-4月20日
3.報名方式
(1)登錄內蒙古創悅人力網(http://www.wuxiaoyang.com)查看“招聘公告”并進入“網上報名”進行報名(需實名注冊,如實填寫,提交前請認真復核填報信息,提交成功后無法修改),所有報名表填報信息將作為資格審查依據,錯填及漏填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2)網上報名需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1寸彩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證、戶口首頁和本人頁、烏海市常住人口(提供烏海居住證或居住證明)、畢業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等相關證件。
(3)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情節嚴重者,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4.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21日-4月22日17:00前。
(1)資格初審工作采用網上方式進行。按照報考條件對照應聘人員所填報的《報名登記表》各項內容逐項進行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
(2)資格初審時,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經過資格審核后可查詢審核結果。
5.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4月25日-4月26日。
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在報名網站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及保持手機暢通,如因個人報名預留電話錯誤、停機、關機等一切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的現象均由考生承擔后果。
(二)面試
面試開考比例為崗位招聘與報名人數1:2,未達到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適當調整開考比例等方式確定開考情況。
1.資格復審
復審人員應攜帶以下相關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5)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或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凡在資格復審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和證明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7)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用普通話作答,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本次考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所有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必須本人參加,未按時到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二)擬聘用人員需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三)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或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用人員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
(五)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致使招聘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所報考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報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本次招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監督舉報電話:0473—692617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 ,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
八、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發行的出版物以及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辦報名、考試等現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三)招聘工作的有關進程、結果及未盡事宜,將通過公示方式進行發布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海勃灣區政務網(http://www.haibowan.gov.cn/)、“海勃灣城管”微信公眾號、內蒙古創悅人力報名網站相關信息。如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有關程序,視同棄權,我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公告由烏海市海勃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471-2940338
0471-4599538轉120
烏海市海勃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24年4月18日